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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2008年‘阳光2+1工程’中小学美术学科优秀教案、论文评选活动”的通知细则
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7-03 Tag: 点击:

关于举办“2008年‘阳光2+1工程’中小学校

美术学科优秀教案、论文评选活动”的通知细则

 

 

一、参与对象

全国中小学美术学科教研员,中小学美术学科教师。

二、征稿时间

2008616日-1020日(以邮戳为准)。

三、作品内容及要求

1、近几年新创作的中小学美术学科教案或论文(作者仅提供一篇,请勿多寄),作品2000字左右,有条件的可提供电子稿;

2、教案:可包含课堂教学设计、教学创新与反思等方面的经验总结,如使用课件请一并提供;

3、论文:需具备创新性、探索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。论文论点明确、论据可靠、引证充分,论证的文体严谨,结论明确;

4、作品需本人(或主要参与)创作,并在稿件上亲笔签名,严禁抄袭。

四、作品出版

将编辑部分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,由国家级一类出版社出版,全国发行。

五、奖项设置与评选

由组委会专家组对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初审、复评,按来稿数量的百分比计算,确定获奖名额(分教案组和论文组)

 

奖项

名额(分教案、论文组)

评选对象

奖励办法

一等奖

10%

参赛作者

颁发证书

优先出版

参加论坛

二等奖

15%

参赛作者

三等奖

20%

参赛作者

优秀作品奖

30%

参赛作者

优秀组织奖

不限

参与组织活动的教研员

优秀指导奖

不限

组织来稿获奖较多的教研员

对于以上获奖者,组委会还将邀请参加“‘阳光工程’学校美术教学实践探索论坛”暨“2008年中小学美术优秀教案、论文评选颁奖仪式”等相关活动。

六、参与报名方式

方式1组委会于6月份向各地教委(局)和教研室下发了本通知,参赛的美术教师可以和本教研区域内的美术教研员联系,由各美术教研员统一组稿,报送组委会(寄送稿件地址见本页“第七项”);

方式2:接到本通知的美术教师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向组委会投稿参加(寄送稿件地址见本页“第七项”)。

七、组委会投稿地址

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2号楼1101  石文军(收)  邮政编码:100085    

八、论坛暨颁奖

组委会定于200811中下旬举办“‘阳光工程’学校美术教学实践探索论坛暨2008年中小学美术优秀教案、论文评选活动”的颁奖仪式。组委会将分别邀请所有获奖作者及教研员出席并参加论坛的交流、研讨活动及代表发言,参观有特色的院校等。届时将邀请我国著名美术教育专家作专题讲座。

九、参与选手注意事项

1、参赛作品概不奉退,请自留底稿;

2、每位作者投寄参评作品(教案或论文)一件(请勿多寄),作品需壹式叁份;

3、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(或主要参与)创作,严禁抄袭。

十、联系电话

 010597132288278004682781298   联系人:卫老师

十一、本届作品选拔比赛活动免收报名、评审费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年学校体育、艺术(音乐、美术)学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秀教案、论文评选与出版暨‘阳光工程’学校体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艺教育教学实践探索论坛” 活动组委会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

 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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