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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2008‘阳光2+1工程’学校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”的通知
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7-08 Tag: 点击:

关于举办“2008‘阳光2+1工程’学校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”的通知

 

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“阳光2+1工程”项目的推广与实施,提高学校的音乐教育水平,促进广大音乐教师专业化发展。由国家中小学体卫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、中国教育学会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“2008‘阳光2+1工程’学校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”将于200811月底在首都北京举行。

本次活动设立“音乐骨干教师培训会务组”,负责整体活动的筹划、组织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联络与落实工作。

一、培训对象

1、各省(自治区)、市、县(区)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

2、各省(自治区)、市、县(区)中小学音乐教研员

二、参加条件

1、实施“阳光2+1工程”活动项目表现突出者;

2、省(自治区)、市、县(区)音乐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优秀教师;

3、市、县(区)以上音乐学科教学技能、技巧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;

4、市、县(区)级以上音乐竞技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;

5、在省级以上音乐类杂志、报纸发表文章者;

6、少量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(需所在学校证明);

7、其他情况需致电组委会审核。

三、结业证书

参加培训的音乐教师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“2008‘阳光2+1工程’学校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”结业证书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1、教育部体卫艺司领导作音乐教育专题报告;

2、国家音乐学科课程与标准研制组专家专题报告;

3、我国著名音乐教育专家专题讲座;

4、新课程资源在音乐与健康课程中的运用;

5、优秀音乐课现场观摩或学术参观;

6音乐课堂教学测试与评估;

7音乐的创新教育与改革发展;

8、新课程音乐课课堂教学形式化的问题;

9音乐教育专家与骨干教师座谈。

五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
1、培训时间:20081121日——1126日(21日全天报到)

2、培训地点:北京 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

六、会务费用

会务费980元,食宿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,费用由代表自理。三星级宾馆双人间:70/天·人、用餐60/天。请于20081118日前将各项费用合计1630/人汇至“音乐骨干教师培训会务组”(汇款地址见第七项“信函报名”),如报到时交费,需提前来电说明。

七、报名方式

1、电话报名:010597132288278129882780046

2、  信函报名:填写下面的报名回执表并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2号楼1101  石文军(收)  邮编 100085

3、登陆网站:www.chinaytm.com在线报名

八、培训指导单位

中国教育学会“中小学《体育与健康》课程资源开发与推广研究”总课题组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中国教育学会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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